南通市現在已經出臺了《南通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關于舊房加裝電梯工作的指導意見》。該意見中,對于舊房電梯的分攤方法做出了明確的規定。

電梯設備的投資將由共有人一起分攤。分攤的比例按照面積平方米計算,即根據每一份業主的產權面積進行分攤。
電梯設備的維修、管理費用則由所有業主共同承擔。維修、管理費用的分攤比例同樣按照業主產權面積比例進行分攤。
如果部分業主不能支付電梯設備的費用,可以在業主共有的地下室、廢棄房間等場所出租,將租金用來支付費用。如果業主不能支付維修、管理費用,他們可以協商找其他業主代繳,也可以在業主共有的地下室、廢棄房間等場所進行一定的租賃活動來彌補這筆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制定電梯的分攤方法時,業主必須獲得全體業主的支持。如果部分業主反對,則可以通過平衡各方利益的方式進行調整,以達到合理分攤的目的。
南通市電梯分攤的方法是按照業主產權面積進行分攤,分攤包括電梯設備投資費用和維修、管理費用。同時,如果部分業主不能支付這些費用,可以根據共有的場所進行租賃等活動來彌補。當然,業主需要獲得全體業主的支持,才能制定合理的分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