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翻修是很多業主想要進行的項目,但是在進行翻修工程之前需要進行相關的手續辦理,以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下面是舊房翻修需要辦理的手續:

1. 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權證是證明房屋歸誰所有和可以被使用的證明文件。這兩個證件必須是齊全的,否則無法進行翻修手續。
2. 翻修設計方案。翻修設計方案是在進行翻修工程時需要進行的,由翻修工程設計師提供,通過申報獲得批準后即可進行翻修工程。
3. 相關審批手續。在進行翻修工程前需要向相關部門提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申請,經過審批后才可以進行翻修工程。
4. 居民委員會和鄰居的同意。在進行翻修工程前需要得到居民委員會和鄰居的同意,如果居民委員會和鄰居認為翻修工程會影響到社區秩序或者其他因素,有權利反對翻修工程。
5. 煙囪改造審批。如果翻修工程中涉及到煙囪改造,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
總體來說,進行舊房翻修需要辦理的手續比較多,但是只要按照規定合法進行,對于業主來說是有保障的。因此,在進行舊房翻修前一定要提前了解需辦理的手續并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