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危舊房指的是建于上世紀50-70年代的磚木結構、土磚結構房屋,甚至存在著原始青磚房、泥坯房等,這些房屋已經經歷了數十年的風吹雨打,年久失修,存在著結構松散、滲漏、老化等問題,給村莊的環境質量及居民的生命安全帶來威脅,農村危舊房的解決是當前農村建設的重點。

政府應該加大對農村危舊房改造的支持力度,通過財政扶持確保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的有序進行。在拆遷過程中,要有計劃地將原房屋拆除,并增加土地公益性功能,如公共花園、公共停車場等,提升農村公共服務設施。政府可以組織專業的施工隊伍,對農村危舊房進行整體拆改,實現農村危舊房的普遍改造。同時,政府還可以通過引入金融機構或推動互聯網金融服務,為農民提供貸款,鼓勵居民自主改造危舊房屋,并加強對農民在改造過程中的引導和指導,推廣科學的建筑施工技術,提高施工效率和質量。
農村危舊房改造工作仍需要廣大農村居民積極配合,加強自覺性,同時也需要完善相關政策和法規,嚴格規范和加強整個改造過程的管理,從而達到改造危舊房、改善農民居住環境、保障農民房屋安全等目的。


























